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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志第四·兵卫志上

作者: 脱脱 更新时间:2019-11-01 11:04

  ◎兵卫志上

  轩辕氏合符东海,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兵为营卫。飞狐以北,无虑以东,西暨流沙,四战之地,圣人犹不免于兵卫,地势然耳。辽国左都辽海,右邑涿鹿,兵力莫强焉。其在隋世,依纥臣水而居,分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余。顺寒暑,逐水草畜牧。侵伐则十部相与议,兴兵致役,合契而后动,猎则部得自行。至唐,大贺氏胜兵四万三千人,分为八部。大贺氏中衰,仅存五部。有耶律雅里者,分五部为八,立二府以总之,析三耶律氏为七,二审密氏为五,凡二十部。刻木为契,政令大行。逊不有国,乃立遥辇氏代大贺氏,兵力益振,即太祖六世祖也。及太祖会李克用于云中,以兵三十万,盛矣。遥辇耶澜可汗十年,岁在辛酉,太祖授钺专征,破室韦、于厥、奚三国,俘获庐帐,不可胜纪。十月,授大迭烈府夷离堇,明赏罚,缮甲兵,休息民庶,滋蕃群牧,务在戢兵。十一年,总兵四十万伐代北,克郡县九,俘九万五千口。十二年,德祖讨奚,俘七千户。十五年,遥辇可汗卒,遗命逊位于太祖。太祖即位五年,讨西奚、东奚,悉平之,尽有奚、霫之众。六年春,亲征幽州,东西旌旗相望,亘数百里。所经郡县,望风皆下,俘获甚众,振旅而还。秋,亲征背阴国,俘获数万计。神册元年,亲征突厥、吐浑、党项、小蕃、沙陀诸部,俘户一万五千六百;攻振武,乘胜而东,攻蔚、新、武、妫、儒五州,俘获不可胜纪,斩不从命者万四千七百级。尽有代北、河曲、阴山之众,遂取山北八军。四年,亲征于骨里国,俘获一万四千二百口。五年,征党项,俘获二千六百口。攻天德军,拔十有二栅,徙其民。六年,出居庸关,分兵掠檀、顺等州,安远军、三河、良乡、望都、潞、满城、遂城等县,俘其民徙内地,皇太子略定州,俘获甚众。天赞元年,以户口滋繁,糺辖疏远,分北大浓兀为二部,立两节度以统之。三年,西征党项等国,俘获不可胜纪。四年,又亲征渤海。天显元年,灭渤海国,地方五千里,兵数十万,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尽有其众,契丹益大。会同初,太宗灭唐立晋,晋献燕、代十六州,民众兵强,莫之能御矣。

  兵制

  辽国兵制,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人铁甲九事,马鞯辔,马甲皮铁,视其力;弓四,箭四百,长短枪、钅骨钅朵、斧钺、小旗、鎚锥、火刀石、马盂、料一斗。料袋、搭钅毛伞各一,縻马绳二百尺,皆自备。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铸金鱼符,调发军马。其捉马及传令有银牌二百。军所舍,有远探栏子马,以夜听人马之声。

  凡举兵,帝率蕃汉文武臣僚,以青牛白马祭告天地、日神,惟不拜月,分命近臣告太祖以下诸陵及木叶山神,乃诏诸道征兵。惟南、北、奚王,东京渤海兵马,燕京统军兵马,虽奉诏,末敢发兵,必以闻。上遣大将持金鱼符,合,然后行。始闻诏,攒户丁,推户力,核籍齐众以待。自十将以上,次第点集军马、器仗。符至,兵马本司自领,使者不得与。唯再共点军马讫,又以上闻。量兵马多少,再命使充军主,与本司互相监督。又请引五方旗鼓,然后皇帝亲点将校。又选勋戚大臣,充行营兵马都统、副都统、都监各一人。又选诸军兵马尤精锐者三万人为护驾军,又选骁勇三千人为先锋军,又选剽悍百人之上为远探栏子军,以上各有将领。又于诸军每部。量众寡,抽十人或五人,合为一队,别立将领,以备勾取兵马,腾递公事。

  其南伐点兵,多在幽州北千里鸳鸯泊。及行,并取居庸关、曹王峪、白马口、古北口、安达马口、松亭关、榆关等路。将至平州、幽州境,又遣使分道催发,不得久驻,恐践禾稼。出兵不过九月,还师不过十二月。在路不得见僧尼、丧服之人。

  皇帝亲征,留亲王一人在幽州,权知军国大事。既入南界,分为三路,广信军、雄州、霸州各一。驾必由中道,兵马都统、护驾等军皆从。各路军马遇县镇,即时攻击。若大州军,必先料其虚实、可攻次第而后进兵。沿途民居,园囿、桑柘,必夷伐焚荡。至宋北京,三路兵皆会,以议攻取。及退亦然。三路军马前后左右有先锋。远探栏子马各十数人,在先锋前后二十余里,全副衣甲,夜中每行十里或五里少驻,下马侧听无有人马之声。有则擒之;力不可敌,飞报先锋,齐力攻击。如有大军,走报主帅。敌中虚实,动必知之。军行当道州城,防守坚固,不可攻击,引兵过之。恐敌人出城邀阻,乃围射鼓噪,诈为攻击。敌方闭城固守,前路无阻,引兵进,分兵抄截,使随处州城隔绝不通,孤立无援。所过大小州城,至夜,恐城中出兵突击,及与邻州计会军马,甲夜,每城以骑兵百人去城门左右百余步,被甲执兵,立马以待。兵出,力不能加,驰还勾集众兵与战。左右官道、斜径、山路、河津,夜中并遣兵巡守。其打草谷家丁,各衣甲持兵,旋团为队,必先砍伐园林,然后驱掠老幼,连大木填壕堑,攻城之际,必使先登,矢石檑木并下,止伤老幼。又于本国州县起汉人乡兵万人,随军专伐园林,填道路。御寨及诸营垒,唯用桑柘梨栗。军退,纵火焚之。敌军既阵,料其阵势小大,山川形势,往回道路,救援捷径,漕运所出,各有以制之。然后于阵四面,列骑为队,每队五、七百人,十队为一道,十道当一面。各有主帅。最先一队走马大噪,冲突敌阵。得利,则诸队齐进;若未利,引退,第二队继之。退者,息马饮水料。诸道皆然。更退迭进,敌阵不动,亦不力战。历二三日,待其困惫,又令打草谷家丁马施双帚,因风疾驰,扬尘敌阵,更互往来。中既饥疲,目不相睹,可以取胜。若阵南获胜,阵北失利,主将在中,无以知之,则以本国四方山川为号,声以相闻,得相救应。

  若帝不亲征,重臣统兵不下十五万众,三路往还,北京会兵,进以九月,退以十二月,行事次第皆如之。若春以正月,秋以九月,不命都统,止遣骑兵六万,不许深入,不攻城池,不伐林木,但于界外三百里内,耗荡生聚,不令种养而已。

  军入南界,步骑军帐不循阡陌。三道将领各一人,率栏子马各万骑,支散游弈百十里外,更迭觇逻。及暮,以吹角为号,众即顿舍,环绕御帐,自近及远,折木稍屈,为弓子铺,不设枪营堑栅之备。

  每军行,鼓三伐,不问昼夜,大众齐发。未遇大敌,不乘战马,俟近敌师,乘新羁马,蹄有余力。成列不战,退则乘之。多伏兵断粮道,冒夜举火,上风曳柴。馈饷自赍,散而复聚。善战,能寒。此兵之所以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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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17
倒序
  1. 正文卷
  2. 卷一·本纪第一·太祖上
  3. 卷二·本纪第二·太祖下
  4. 卷三·本纪第三·太宗上
  5. 卷四·本纪第四·太宗下
  6. 卷五·本纪第五·世宗
  7. 卷六·本纪第六·穆宗上
  8. 卷七·本纪第七·穆宗下
  9. 卷八·本纪第八·景宗上
  10. 卷九·本纪第九·景宗下
  11. 卷十·本纪第十·圣宗一
  12. 卷十一·本纪第十一·圣宗二
  13. 卷十二·本纪第十二·圣宗三
  14. 卷十三·本纪第十三·圣宗四
  15. 卷十四·本纪第十四·圣宗五
  16. 卷十五·本纪第十五·圣宗六
  17. 卷十六·本纪第十六·圣宗七
  18. 卷十七·本纪第十七·圣宗八
  19. 卷十八·本纪第十八·兴宗一
  20. 卷十九·本纪第十九·兴宗二
  21. 卷二十·本纪第二十·兴宗三
  22. 卷二十一·本纪第二十一·道宗一
  23. 卷二十二·本纪第二十二·道宗二
  24. 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道宗三
  25. 卷二十四·本纪第二十四·道宗四
  26. 卷二十五·本纪第二十五·道宗五
  27. 卷二十六·本纪第二十六·道宗六
  28. 卷二十七·本纪第二十七·天祚皇帝一
  29. 卷二十八·本纪第二十八·天祚皇帝二
  30. 卷二十九·本纪第二十九·天祚皇帝三
  31. 卷三十·本纪第三十·天祚皇帝四
  32. 卷三十一·志第一·营卫志上
  33. 卷三十二·志第二·营卫志中
  34. 卷三十三·志第三·营卫志下
  35. 卷三十四·志第四·兵卫志上
  36. 卷三十五·志第五·兵卫志中
  37. 卷三十六·兵卫志下·五京乡丁
  38. 卷三十七·志第七·地理志一
  39. 卷三十八·志第八·地理志二
  40. 卷三十九·志第九·地理志三
  41. 卷四十·志第十·地理志四
  42. 卷四十一·志第十一·地理志五
  43. 卷四十二·志第十二·历象志上
  44. 卷四十三·志第十三·历象志中
  45. 卷四十四·志第十四·历象志下
  46. 卷四十五·志第十五·百官志一
  47. 卷四十六·志第十六·百官志二
  48. 卷四十七·志第十七上·百官志三
  49. 卷四十八·志第十七下·百官志四
  50. 卷四十九·志第十八·礼志一
  51. 卷五十·志第十九·礼志二
  52. 卷五十一·志第二十·礼志三(军仪)
  53. 卷五十二·志第二十二·礼志五(嘉仪上)
  54. 卷五十三·志第二十二·礼志六(嘉仪下)
  55. 卷五十四·志二十三·乐志
  56. 卷五十五·志第二十四·仪卫志一
  57. 卷五十六·志第二十五·仪卫志二
  58. 卷五十七·志第二十六·仪卫志三(符印)
  59. 卷五十八·志第二十七·仪卫志四(仪仗)
  60. 卷五十九·志第二十八·食货志上
  61. 卷六十·志第二十九·食货志下
  62. 卷六十一·志第三十·刑法志上
  63. 卷六十二·志第三十一·刑法志下
  64. 卷六十三·表第一·世表
  65. 卷六十四·表第二·皇子表
  66. 卷六十五·表第三·公主表
  67. 卷六十六·表第四·皇族表
  68. 卷六十七·表第五·外戚表
  69. 卷六十八·表第六·游幸表
  70. 卷六十九·表第七·部族表
  71. 卷七十·表第八·属国表
  72. 卷七十一·列传第一·后妃
  73. 卷七十二·列传第二·宗室
  74. 卷七十三·列传第三·耶律曷鲁等
  75. 卷七十四·列传第四·耶律敌剌等
  76. 卷七十五·列传第五·耶律觌烈(羽之)等
  77. 卷七十六·列传第六·耶律解里等
  78. 卷七十七·列传第七·耶律屋质等
  79. 卷七十八·列传第八·耶律夷腊葛等
  80. 卷七十九·列传第九·室昉等
  81. 卷八十·列传第十·张俭等
  82. 卷八十一·列传第十一·耶律室鲁(欧里斯)等
  83. 卷八十二·列传第十二·耶律隆运等
  84. 卷八十三·列传第十三·耶律休哥等
  85. 卷八十四·列传第十四·耶律沙等
  86. 卷八十五·列传第十五·萧挞凛等
  87. 卷八十六·列传第十六·耶律合住
  88. 卷八十七·列传第十七·萧孝穆等
  89. 卷八十八·列传第十八·萧敌烈等
  90. 卷八十九·列传第十九·耶律庶成等
  91. 卷九十·列传第二十·萧阿剌等
  92. 卷九十一·列传第二十一·耶律韩八等
  93. 卷九十二·列传第二十二·萧夺剌等
  94. 卷九十三·列传第二十三·萧惠等
  95. 卷九十四·列传第二十四·耶律化哥等
  96. 卷九十五·列传第二十五·耶律弘古等
  97. 卷九十六·列传第二十六·耶律仁先等
  98. 卷九十七·列传第二十七·耶律斡特剌等
  99. 卷九十八·列传第二十八·萧兀纳等
  100. 卷九十九·列传第二十九·萧岩寿
  101. 卷一百·列传第三十·耶律棠古
  102. 卷一百一·列传第三十一·萧陶苏斡等
  103. 卷一百二·列传第三十二·萧奉先
  104. 卷一百三·列传第三十三·文学上
  105. 卷一百四·列伟第三十四·文学下
  106. 卷一百五·列传第三十五·能吏
  107. 卷一百六·列传第三十六·卓行
  108. 卷一百七·列传第三十七·列女
  109. 卷一百八·列传第三十八·方技
  110. 卷一百九·列传第三十九·伶官
  111. 卷一百十·列传第四十·奸臣上
  112. 卷一百十一·列传第四十一·奸臣下
  113. 卷一百十二·列传第四十二·逆臣上
  114. 卷一百十三·列传第四十三·逆臣中
  115. 卷一百十四·列传第四十四·逆臣下
  116. 卷一百十五·二国外纪第四十五·高丽
  117. 卷一百十六·国语解
  118. 辽史·附录等

卷三十四·志第四·兵卫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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