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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卷七十六

作者: 沈约 更新时间:2019-10-24 16:12

  硃修之、宗悫、王玄谟

  硃修之,字恭祖,义兴平氏人也。曾祖焘,晋平西将军。祖序,豫州刺史。父 谌,益州刺史。修之自州主簿迁司徒从事中郎,文帝谓曰:“卿曾祖昔为王导丞相 中郎,卿今又为王弘中郎,可谓不忝尔祖矣。”后随到彦之北伐。彦之自河南回, 留修之戍滑台,为虏所围,数月粮尽,将士熏鼠食之,遂陷于虏。初,修之母闻其 被围既久,常忧之,忽一旦乳汁惊出,母号泣告家人曰:“吾今已老,忽复有乳汁, 斯不祥矣。吾兒其不利乎!”后问至,修之果以此日陷没。

  托跋焘嘉其守节,以为侍中,妻以宗室女。修之潜谋南归,妻疑之,每流涕问 其意,修之深嘉其义,竟不告也。后鲜卑冯弘称燕王,治黄龙城,托跋焘伐之,修 之与同没人邢怀明并从。又有徐卓者,复欲率南人窃发,事泄被诛。修之、怀明惧 奔冯弘,弘不礼。留一年,会宋使传诏至,修之名位素显,传诏见即拜之。彼国敬 传诏,谓为“天子边人”,见其致敬于修之,乃始加礼。时魏屡伐弘,或说弘遣人 修之归求救,遂遣之。泛海至东莱,遇猛风柁折,垂以长索,船乃复正。海师望见 飞鸟,知其近岸,须臾至东莱。

  元嘉九年,至京邑,以为黄门侍郎,累迁江夏内史。雍州刺史刘道产卒,群蛮 大动,修之为征西司马讨蛮,失利。孝武初,为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修 之在政宽简,士众悦附。及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反,檄修之举兵;修之伪与之同, 而遣使陈诚于帝。帝嘉之,以为荆州刺史,加都督。义宣闻修之不与己同,乃以鲁 秀为雍州刺史,击襄阳。修之命断马鞍山道,秀不得前,乃退。及义宣败于梁山, 单舟南走,修之率众南定遗寇。时竺超民执义宣,修之至,乃杀之,以功封南昌县 侯。

  修之治身清约,凡所赠贶,一无所受。有饷,或受之,而旋与佐吏赌之,终不 入己,唯以抚纳群蛮为务。征为左民尚书,转领军将军。去镇,秋毫不犯,计在州 然油及牛马谷草,以私钱十六万偿之。然性俭克少恩情,姊在乡里,饥寒不立,修 之未尝供赡。尝往视姊,姊欲激之,为设菜羹粗饭,修之曰:“此乃贫家好食。” 致饱而去。先是,新野庾彦达为益州刺史,携姊之镇,分禄秩之半以供赡之,西土 称焉。

  修之后坠车折脚,辞尚书,领崇宪太仆,仍加特进、金紫光禄大夫。以脚疾不 堪独行,特给扶侍。卒,赠侍中,特进如故。谥贞侯。

  宗悫,字元干,南阳人也。叔父炳,高尚不仕。悫年少时,炳问其志,悫曰: “愿乘长风破万里浪。”炳曰:“汝不富贵,即破我家矣。”兄泌娶妻,始入门, 夜被劫。悫年十四,挺身拒贼,贼十余人皆披散,不得入室。

  时天下无事,士人并以文义为业,炳素高节,诸子群从皆好学,而悫独任气好 武,故不为乡曲所称。江夏王义恭为征北将军、南兗州刺史,悫随镇广陵。时从兄 绮为征北府主簿,绮尝入直,而给吏牛泰与绮妾私通,悫杀泰,绮壮其意,不责也。

  元嘉二十二年,伐林邑,悫自奋请行。义恭举悫有胆勇,乃除振武将军,为安 西参军萧景宪军副,随交州刺史檀和之围区粟城。林邑遣将范毗沙达来救区粟,和 之遣偏军拒之,为贼所败。又遣悫,悫乃分军为数道,偃旗潜进,讨破之,拔区粟, 入象浦。林邑王范阳迈倾国来拒,以具装被象,前后无际,士卒不能当。悫曰: “吾闻师子威服百兽。”乃制其形,与象相御,象果惊奔,众因溃散,遂克林邑。 收其异宝杂物,不可胜计。悫一无所取,衣栉萧然,文帝甚嘉之。

  后为随郡太守,雍州蛮屡为寇,建威将军沈庆之率悫及柳元景等诸将,分道攻 之,群蛮大溃。又南新郡蛮帅田彦生率部曲反叛,焚烧郡城,屯据白杨山。元景攻 之未能下,悫率其所领先登,众军随之,群蛮由是畏服。二十年,孝武伐元凶,以 悫为南中郎谘议参军,领中兵。孝武即位,以为左卫将军,封洮阳侯,功次柳元景。 孝建中,累迁豫州刺史,监五州诸军事。先是,乡人庾业,家甚富豪,方丈之膳, 以待宾客;而悫至,设以菜菹粟饭,谓客曰:“宗军人,惯啖粗食。”悫致饱而去。 至是业为悫长史,带梁郡,悫待之甚厚,不以前事为嫌。

  大明三年,竟陵王诞据广陵反,悫表求赴讨,乘驿诣都,面受节度;上停舆慰 勉,悫耸跃数十,左右顾盻,上壮之。及行,隶车骑大将军沈庆之。初,诞诳其众 云:“宗悫助我。”及悫至,跃马绕城呼曰:“我宗悫也!”事平,入为左卫将军。 五年,从猎堕马,脚折不堪朝直,以为光禄大夫,加金紫。悫有佳牛堪进御,官买 不肯卖,坐免官。明年,复职。废帝即位,为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卒, 赠征西将军,谥曰肃侯。泰始二年,诏以悫配食孝武庙。子罗云,卒,子元宝嗣。

  王玄谟,字彦德,太原祁人也。六世祖宏,河东太守,绵竹侯,以从叔司徒允 之难,弃官北居新兴,仍为新兴、雁门太守,其自叙云尔。祖牢,仕慕容氏为上谷 太守,陷慕容德,居青州。父秀,早卒。

  玄谟幼而不群,世父蕤有知人鉴,常笑曰:“此兒气概高亮,有太尉彦云之风。” 武帝临徐州,辟为从事史,与语异之。少帝末,谢晦为荆州,请为南蛮行参军、武 昌太守。晦败,以非大帅见原。元嘉中,补长沙王义欣镇军中兵将军,领汝阴太守。 时虏攻陷滑台,执硃修之以归。玄谟上疏曰:“王途始开,随复沦塞,非惟天时, 抑亦人事。虎牢、滑台,岂惟将之不良,抑亦本之不固。本之不固,皆由民惮远役。 臣请以西阳之鲁阳,襄阳之南乡,发甲卒,分为两道,直趣淆、渑,征士无远徭之 思,吏士有屡休之歌。若欲以东国之众,经营牢、洛,道途既远,独克实难。”玄 谟每陈北侵之策,上谓殷景仁曰:“闻王玄谟陈说,使人有封狼居意。”后为兴安 侯义宾辅国司马、彭城太守。义宾薨,玄谟上表,以彭城要兼水陆,请以皇子抚临 州事,乃以孝武出镇。

  及大举北征,以玄谟为宁朔将军,前锋入河,受辅国将军萧斌节度。玄谟向确 磝,戍主奔走,遂围滑台,积旬不克。虏主拓跋焘率大众号百万,鞞鼓之声,震动 天地。玄谟军众亦盛,器械甚精,而玄谟专依所见,多行杀戮。初围城,城内多茅 屋,众求以火箭烧之,玄谟恐损亡军实,不从。城中即撤坏之,空地以为窟室。及 魏救将至,众请发车为营,又不从。将士多离怨,又营货利,一匹布责人八百梨, 以此倍失人心。及拓跋焘军至,乃奔退,麾下散亡略尽。萧斌将斩之,沈庆之固谏 曰:“佛狸威震天下,控弦百万,岂玄谟所能当。且杀战将以自弱,非良计也。” 斌乃止。初,玄谟始将见杀,梦人告曰:“诵《观音经》千遍,则免。”既觉,诵 之得千遍,明日将刑,诵之不辍,忽传呼停刑。遣代守确磝,江夏王义恭为征讨都 督,以为确磝不可守,召令还,为魏军所追,大破之,流矢中臂。二十八年正月, 还至历城,义恭与玄谟书曰:“闻因败为成,臂上金疮,得非金印之征也。”

  元凶弑立,玄谟为益州刺史。孝武伐逆,玄谟遣济南太守垣护之将兵赴义。事 平,除徐州刺史,加都督。及南郡王义宣与江州刺史臧质反,朝庭假玄谟辅国将军, 拜豫州刺史,与柳元景南讨。军屯梁山,夹岸筑偃月垒,水陆待之。义宣遣刘谌之 就臧质,陈军城南,玄谟留老弱守城,悉精兵接战,贼遂大溃。加都督、前将军, 封曲江县侯。中军司马刘冲之白孝武,言:“玄谟在梁山,与义宣通谋。”上意不 能明,使有司奏玄谟多取宝货,虚张战簿,与徐州刺史垣护之并免官。

  寻复为豫州刺史。淮上亡命司马黑石推立夏侯方进为主,改姓李名弘,以惑众, 玄谟讨斩之。迁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雍土多侨寓,玄谟请土断流民,当 时百姓不愿属籍,罢之。其年,玄谟又令九品以上租,使贫富相通,境内莫不嗟怨。 民间讹言玄谟欲反,时柳元景当权,元景弟僧景为新城太守,以元景之势,制令南 阳、顺阳、上庸、新城诸郡并发兵讨玄谟。玄谟令内外晏然,以解众惑,驰启孝武, 具陈本末。帝知其虚,驰遣主书吴喜公抚慰之,又答曰:“梁山风尘,初不介意, 君臣之际,过足相保,聊复为笑,伸卿眉头。”玄谟性严,未尝妄笑,时人言玄谟 眉头未曾伸,故帝以此戏之。后为金紫光禄大夫,领太常。及建明堂,以本官领起 部尚书,又领北选。

  孝武狎侮群臣,随其状貌,各有比类,多须者谓之羊。颜师伯缺齿,号之曰齴。 刘秀之俭吝,呼为老悭。黄门侍郎宗灵秀体肥,拜起不便,每至集会,多所赐与, 欲其瞻谢倾踣,以为欢笑。又刻木作灵秀父光禄勋叔献像,送其家事。柳元景、 垣护之并北人,而玄谟独受“老伧”之目。凡所称谓,四方书疏亦如之。尝为玄谟 作四时诗曰:“堇荼供春膳,粟浆充夏飧。瓟酱调秋菜,白醝解冬寒。”又宠一昆 仑奴子,名曰主。常在左右,令以杖击群臣,自柳元景以下,皆罹其毒。

  玄谟寻迁平北将军、徐州刺史,加都督。时北土饥馑,乃散私谷十万斛、牛千 头以振之。转领军将军。孝武崩,与柳元景等俱受顾命,以外监事委玄谟。时朝政 多门,玄谟以严直不容,徙青、冀二州刺史,加都督。少帝既诛颜师伯、柳元景等, 狂悖益甚,以领军征玄谟。子侄咸劝称疾,玄谟曰:“吾受先帝厚恩,岂可畏祸苟 免。”遂行。及至,屡表谏诤,又流涕请缓刑去杀,以安元元。少帝大怒。

  明帝即位,礼遇甚优。时四方反叛,以玄谟为大统,领水军南讨,以脚疾,听 乘舆出入。寻除车骑将军、江州刺史,副司徒建安王于赭圻,赐以诸葛亮筒袖铠。 顷之,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领护军。迁南豫州刺史,加都督。玄谟性严 克少恩,而将军宗越御下更苛酷,军士谓之语曰:“宁作五年徒,不逢王玄谟。玄 谟犹自可,宗越更杀我。”年八十一薨,谥曰庄公。子深早卒,深子缋嗣。

  史臣曰:修之、宗悫,皆以将帅之材,怀廉洁之操,有足称焉。玄谟虽苛克少 恩,然观其大节,亦足为美。当少帝失道,多所杀戮,而能冒履不测,倾心辅弼, 斯可谓忘身徇国者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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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
  1. 正文卷
  2. 本纪·卷一
  3. 本纪·卷二
  4. 本纪·卷三
  5. 本纪·卷四
  6. 本纪·卷五
  7. 本纪·卷六
  8. 本纪·卷七
  9. 本纪·卷八
  10. 本纪·卷九
  11. 本纪·卷十
  12. 志·卷十一
  13. 志·卷十二
  14. 志·卷十三
  15. 志·卷十四
  16. 志·卷十五
  17. 志·卷十六
  18. 志·卷十七
  19. 志·卷十八
  20. 志·卷十九
  21. 志·卷二十
  22. 志·卷二十一
  23. 志·卷二十二
  24. 志·卷二十三
  25. 志·卷二十四
  26. 志·卷二十五
  27. 志·卷二十六
  28. 志·卷二十七
  29. 志·卷二十八
  30. 志·卷二十九
  31. 志·卷三十
  32. 志·卷三十一
  33. 志·卷三十二
  34. 志·卷三十三
  35. 志·卷三十四
  36. 志·卷三十五
  37. 志·卷三十六
  38. 志·卷三十七
  39. 志·卷三十八
  40. 志·卷三十九
  41. 志·卷四十
  42. 列传·卷四十一
  43. 列传·卷四十二
  44. 列传·卷四十三
  45. 列传·卷四十四
  46. 列传·卷四十五
  47. 列传·卷四十六
  48. 列传·卷四十七
  49. 列传·卷四十八
  50. 列传·卷四十九
  51. 列传·卷五十
  52. 列传·卷五十一
  53. 列传·卷五十二
  54. 列传·卷五十三
  55. 列传·卷五十四
  56. 列传·卷五十五
  57. 列传·卷五十六
  58. 列传·卷五十七
  59. 列传·卷五十八
  60. 列传·卷五十九
  61. 列传·卷六十
  62. 列传·卷六十一
  63. 列传·卷六十二
  64. 列传·卷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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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列传·卷六十六
  68. 列传·卷六十七
  69. 列传·卷六十八
  70. 列传·卷六十九
  71. 列传·卷七十
  72. 列传·卷七十一
  73. 列传·卷七十二
  74. 列传·卷七十三
  75. 列传·卷七十四
  76. 列传·卷七十五
  77. 列传·卷七十六
  78. 列传·卷七十七
  79. 列传·卷七十八
  80. 列传·卷七十九
  81. 列传·卷八十
  82. 列传·卷八十一
  83. 列传·卷八十二
  84. 列传·卷八十三
  85. 列传·卷八十四
  86. 列传·卷八十五
  87. 列传·卷八十六
  88. 列传·卷八十七
  89. 列传·卷八十八
  90. 列传·卷八十九
  91. 列传·卷九十
  92. 列传·卷九十一
  93. 列传·卷九十二
  94. 列传·卷九十三
  95. 列传·卷九十四
  96. 列传·卷九十五
  97. 列传·卷九十六
  98. 列传·卷九十七
  99. 列传·卷九十八
  100. 列传·卷九十九
  101. 列传·卷一百

列传·卷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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